版權又稱著作權,指文學、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創作者對其所創作的作品享有的權利,包括精神權利與經濟權利。
版權保護的時間:
自然人: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,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。
版權的分類:
所稱的作品,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、藝術和自然科學、社會科學、工程程技術等作品:
(一)文字作品;
(二)口述作品;
(三)音樂、戲劇、曲藝、舞蹈作品;
(四)美術、攝影作品;
(五)電影、電視、游戲、錄像作品;
(六)工程設計、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;
(七)地圖、示意圖等圖形作品;
(八)計算機軟件;
(九)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。
1、著作權是依法而產生的。
2、又叫版權。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。其中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、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、變更方式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。